哥哥和朋友合伙承包了一个酒店装修项目工程,现在工程已经做完了,但是酒店方却没有按照合同付完工程款,哥哥和朋友想要司法仲裁,并且要对方支付50%的违约金利息。这样的工程合同约定的违约金利息过高可以吗?
这个问题《司法解释》有明确的规定。《司法解释》第17条规定“当事人对欠付工程价款利息计付标准有约定的,按照约定处理;没有约定的,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发布的同期同类贷款利率计息。”也就是说,当事人可以在合同中约定发包人欠付工程款的违约金,如果有约定,按照约定的数额或标准来计算,如果没有约定,那么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发布的同期同类贷款利率计息。因此,问题中所涉及的违约金比例属于《司法解释》规定的允许当事人约定的范围,承包人可以请求对方支付总工程款的50%作为违约金,而不是按照银行利息来计算违约金。当然,工程款的50%作为违约金,如果没有其他原因,属于约定比例过高的情形。对方认为违约金过高,可以依照《合同法》第114条规定请求法院或仲裁机构予以减少。《合同法》第114条规定“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适当减少。”
当然,发包人提出适当减少的要求能否获得支持,取决于案件具体情况由法官最终确定。
专业解答合同约定违约金为50%的法院有可能是会支持的,因为法院没有权利主动去调整过高的违约金,必须由违约方向法院提出要求,并且违约方要自己向法庭提供,对方违约金,确实过高的证据材料,如果违约方自己没有提出要求,也教不出任何的证据,法院就会支持50%的违约金的主张。
专业解答想用支付违约金而拒绝履行合同,非违约方提出要求违约方继续履行合同的,则违约方应在支付违约金之后,继续履行合同。只有再原合同履行不能或者履行费用过高等情况下,才存在不继续履行原合同的可能。
严格三重认证
206个细分领域
3000+城市分站
18万注册律师
3亿咨询数据
想获取更多合同事务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