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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夫妻感情不好的情况下,强性以妻子发生性关糸,是强奸罪吗?

ask****252 江西-宜春 暴力犯罪辩护咨询 2019.04.03 19:51:28 787人阅读

在夫妻感情不好的情况下,强性以妻子发生性关糸,是强奸罪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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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一定

2019-04-04 09:23:49 回复

【法律意见】
确定女孩真实年龄,如果女孩超过14周岁,并且女方自愿发生性关系,则不构成强奸罪。不用承担法律责任,如果强制违背女方意志,强行与女方发生性关系,则认定为强奸罪。
【法律依据】
第二百三十六条: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奸淫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的,以强奸论,从重处罚。
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一)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情节恶劣的。
(二)强奸妇女、奸淫幼女多人的。
(三)在公共场所当众强奸妇女的。
(四)二人以上轮奸的。
(五)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

对于夫妻之间,强行发生性关系是强奸吗?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前夫应负法律责任。
  《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 【罪】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奸淫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的,以强奸论,从重处罚。
  妇女、奸淫,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一)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情节恶劣的;
  
(二)强奸妇女、奸淫幼女多人的;
  
(三)在公共场所当众强奸妇女的;
  
(四)二人以上的;
  
(五)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
  此前学界关于夫妻之间如果丈夫在妻子不情愿的情况下仍然强行与妻子发生性关系是否构成罪的问题也进行过探讨,支持成立的不在少数。像你说的这种情况前夫与前妻之间除了夫妻财产和孩子这两层关系外,两人已不存在任何法律关系,前夫如果在前妻不愿意的情况下与其发生性关系,应视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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