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事法律工作二十余年,专注于刑事案件办理,积累了丰富的刑事辩护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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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春成律师,北京律师协会会员,主要执业领域为刑事辩护、民商事争议解决。现任北京市东城区律协行业发展与律师事务所管理指导委员会委员。林春成律师先后担任北京某文化发展有限公司、北京某科技有限公司等法律顾问,担任山东某普法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五分钟法学院”劳动法主讲人,服务某国企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市分公司,北京某某技术有限公司,某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等,为客户提供详尽的日常咨询服务,处理公司日常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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朋友苏某是一家服装加工公司的人事经理,因为涉嫌与同事贩卖毒品。被立案侦查,检察院经过审查起诉,发现证据不足,于是决定自行补充侦查,审查起诉自行补充侦查,这种补充侦查最长需要多长时间?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165条和第166条的规定,在法庭审理过程中,检察人员发现提起公诉的案件需要补充侦查,并提出补充侦查建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延期审理,补充侦查应当在1个月以内完毕。可见,法庭审理阶段补充侦查只有人民检察院依法提出建议,人民法院才能作出延期审理的决定。人民法院不能主动将案件退回人民检察院补充侦查。对于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案件,只要符合法律规定,人民法院就必须开庭审判。至于补充侦查的方式,一般由人民检察院自行侦查,必要时可以要求公安机关协助。补充侦查的期限不能超过1个月。
2019-03-29 18:40:38 回复
《检察院规则》第383条规定,人民检察院在审查起诉中决定自行侦查的,应当在审查起诉期限内侦查完毕。 注意:检察院审查起诉中自行补充侦查的案件的审查起诉期限的计算较为特别,与退回公安机关或者本院的自侦部门补充侦查是不同的,后者的审查起诉期限都是重新计算。
2019-03-29 18:30:38 回复严格三重认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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