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双方协议离婚后,可以对财产要求重新分割。
《婚姻法解释二》第八条 离婚协议中关于财产分割的条款或者当事人因离婚就财产分割达成的协议,对男女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当事人因履行上述财产分割协议发生纠纷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第九条 男女双方协议离婚后一年内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请求变更或者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人民法院审理后,未发现订立财产分割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的,应当依法驳回当事人的诉讼请求。
根据以上的沟通,我们给予您的解答内容如下:
我国《婚姻法》第十九条第三款规定,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第三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财产清偿.另外该法第四十一条还规定,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婚姻法》规定,夫妻双方对于财产的所有可以约定,同时法律也没有禁止夫妻之间不可以过户,所以夫妻不离婚是可以把财产房产车子过户给一方.但是,夫妻之间的财产约定,是不能对抗善意第三人的.因此,婚姻存续期间的债务,除第三人知道夫妻间有约定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财产清偿外,夫或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还是应该由夫妻双方共同承担.所以您们的债务还是需要夫妻一起来偿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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