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还进行了串通投标了,现在被知道还被监视居住,串通投标罪监视居住可以吗,是怎样?

赵** 内蒙古-乌海 强制措施咨询 2018.09.29 15:01:09 2243人阅读

我叔叔在公司内私下找了人,还进行了串通投标了,现在被知道还被监视居住串通投标罪监视居住可以吗?是怎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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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串通投标罪的追诉标准
  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经济犯罪案件追诉标准的规定》的有关规定,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报价,或者投标人与招标人串通投标,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追诉:
  1.损害招标人、投标人或者国家、集体、公民的合法利益,造成直接经济损失数额在五十万元以上的;
  2.违法所得数额在十万元以上的;
  3.中标项目金额在二百万元以上的;
  4.采取威胁、欺骗或者贿赂等非法手段的;
  5.虽未达到上述数额标准,但两年内因串通投标,受过行政处罚二次以上,又串通投标的;
  6.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
串通投标罪追诉标准是怎样的
  
二、串通投标罪的认定
  1.本罪与非罪的界限
  串通投标罪与串通投标违法行为的界限,关键在于该行为的情节严重与否,情节严重者构成犯罪,否则不以犯罪论,对于何为情节严重,应当由最高人民法院作出司法解释。在认定情节严重与否时,应当考虑犯罪手段是否恶劣、是否屡教不改、行为的结果及社会影响等因素,作出综合判断。
  2.本罪与贿赂罪牵连行为的认定
  在行为人犯串通投标罪的同时,往往可能牵连犯有贿赂罪、侵犯商业秘密罪等罪名,如投标人贿赂招标人许以特定经济利益,诱使其泄露标底,或者招标人接受贿赂,泄露标底等商业秘密。由此可见,基于本罪特点,往往可能出现牵连犯罪的情况。对于此种牵连犯罪行为,因无法律的特别规定,应依法理,适用以一重罪处断为宜。

2018-09-29 15:02:09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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