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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生了矛盾,我们偷偷录了对方的录像,想起诉的时候提交给法院,请问视听资料的证据能力是什么?

徐** 广西-河池 证据调查咨询 2018.09.26 02:04:48 3552人阅读

我们家因为借款给一个邻居,发生了矛盾,我们偷偷录了对方的录像,想起诉的时候提交给法院,请问视听资料的证据能力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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认定视听资料是否具有效力,并作为证据使用,必须从以下三个方面判断: 一、视听资料的合法性。可以从三个方面进行判断:一是从采证行为本身判断是否合法,要求采集的视听资料不能违反法律的禁止性规定。二是从采集行为的目的是否合法进行判断,出于合法目的设置的录音录像形成的视听资料,具有合法性。三是从采集行为是否危害他人合法权益、社会公共利益和国家利益进行判断,不具有危害性获取的视听资料,具有合法性。

2018-09-26 02:15:48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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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民事诉讼法第七十一条规定:“人民法院对视听资料,应当辨别真伪,并结合本案的其他证据,审查确定能否作为认定事实的依据。

2018-09-26 02:05:48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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视听资料证据包括以下内容:
  
1、录像证据
  录像证据是指运用摄像机将事物发生、发展、运动、变化的客观真实情况原本地记录下来,然后经过播放、重新显示原始形象,用来证明案件事实的证据。录像证据具有生动形象的内容,有连续运动着的人物和变化着的背景,可以反映出许多客观情况供人们观察分析。
  
2、录音证据。
  录音证据是指运用录音设备把正在进行的演说、谈话、呼叫、爆炸、机械摩擦、自然声响、电话中的对讲声音如实地记录下来,然后经过播放再现原始的声迹,并用来证明案件的真实情况的证据。
  
3、计算机储存证据
  计算机储存证据是指运用计算机储存的图形、数据、符号和其他信息来证明案件事实的证据,主要是指磁化在储存器内的档案材料。
  
4、其他运用专门技术设备得到的证据。
  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五十条
  可以用于证明案件事实的材料,都是证据。 证据包括:
(一)物证;
(二)书证;
(三)证人证言;
(四)被害人陈述;
(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辩解;
(六)鉴定意见;
(七)勘验、检查、辨认、侦查实验等笔录;
(八)视听资料、电子数据。 证据必须经过查证属实,才能作为定案的根据。

2020-11-18 19:51:04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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