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47岁,于2018年8月13日晚,突发胃疼胃胀问题,家属即打120求救,救护车赶到家属随车到医院急诊,当时患者腹部膨隆,非常难受,中途检查血压正常,到医院下救护车后,接诊医生直接到CT室,家属强烈要求先治胃,并告知是胃里毛病,但医生并没采纳家属意见,让患者平躺cT机床,双手向头后压按,至患者口鼻突喷液物,二便失禁走向死亡。请问医院存有医疗损害的致因吗?这种情况如何定性,能申请赔偿吗?謝谢!
120的急救花费可否能够报销,主要是看是已和种方法收取的。在中国现在有2种急救模式:一种是由专门的120急救中心担任,一种是120急救中心只担任调度通知近期的医院出车急救。那么在120急救中心产生的花费是不能够报销的因为那隶属门诊花费。也就是说如果是医院直接出诊急救,或者由急救中心转诊到医院的,到医院只要解决好住院手续,那么这些花费在报销范围内的就能够报销。报销的具体流程各地以及参保类型是分别的。但能够直接向医院询问,医院会提供协助的。
2020-10-29 15:38:25 回复
可以申请法医鉴定和医疗事故鉴定,根据鉴定结果要求院方和医生承担过错责任,赔偿损失
2018-09-13 10:26:37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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