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给人送礼,行贿骗取专项资金是商业贿赂吗?

叶* 广东-茂名 贪污受贿辩护咨询 2018.08.31 14:42:49 497人阅读

朋友现在正在做一个工程呢,手里的资金有限,消息后申请退款,却没有合适的理由,于是他请银行的领导吃饭,说了这件事情,后来就办了下来,给人送礼,行贿骗取专项资金是商业贿赂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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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营者不得违反《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八条规定,采用商业贿赂手段销售或者购买商品。
本规定所称商业贿赂,是指经营者为销售或者购买商品而采用财物或者其他手段贿赂对方单位或者个人的行为。
前款所称财物,是指现金和实物,包括经营者为销售或者购买商品,假借促销费、宣传费、赞助费、科研费、劳务费、咨询费、佣金等名义,或者以报销各种费用等方式,给付对方单位或者个人的财物。

2018-08-31 14:56:49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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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区:山西-太原

在帐外暗中给予对方单位或者个人回扣的,以行贿论处;对方单位或者个人在帐外暗中收受回扣的,以受贿论处。
本规定所称回扣,是指经营者销售商品时在帐外暗中以现金、实物或者其他方式退给对方单位或者个人的一定比例的商品价款。
本规定所称帐外暗中,是指未在依法设立的反映其生产经营活动或者行政事业经费收支的财务帐上按照财务会计制度规定明确如实记载,包括不记入财务帐、转入其他财务帐或者做假帐等。

2018-08-31 14:44:49 回复

是行贿罪,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各种名义的回扣。因被勒索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财物,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财物的,数额较大的、手续费的,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财物的,违反国家规定。根据我国刑法第三百八十九条规定。在经往来中:“为谋取不正当利益,没有获得不正当利益的,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财物多少也不算贿赂,不是行贿,才构成行贿罪,以行贿论处,或者违反国家规定。只有为谋取不正当利益

是行贿罪,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各种名义的回扣。因被勒索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财物,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财物的,数额较大的、手续费的,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财物的,违反国家规定。根据我国刑法第三百八十九条规定。在经往来中:“为谋取不正当利益,没有获得不正当利益的,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财物多少也不算贿赂,不是行贿,才构成行贿罪,以行贿论处,或者违反国家规定。只有为谋取不正当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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