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朋友的车与对面的车发生了碰撞,交警认为是我朋友的责任,并认定我朋友全责,我朋友不服,向上一级交通部门提出复核审请。请问交通事故认定书上签字后还能起诉吗
依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五十一条规定:当事人对道路交通事故认定有异议的,可以自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送达之日起三日内,向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提出书面复核申请。复核申请应当载明复核请求及其理由和主要证据。
2018-08-18 07:17:40 回复严格三重认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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