闺蜜和他老公结婚后共同创业,后因老公外遇夫妻之间不和谐欠下了一笔贷款,想咨询夫妻共同债权如何处理?有哪些情形规定?
夫妻共同债权是指夫妻一方或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对第三方享有的债权。根据最高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财产分割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二条第五项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或双方取得的债权,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一种。
夫妻共同债权一般具有三项法律特征:一是债权形成于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二是债权以夫妻共同财产为基础,以《婚姻法》第十八条规定的五种夫妻个人财产为基础形成的债权不属于夫妻共同债权;三是债权由夫妻中的一方或双方在对外进行民事法律行为过程中取得。
《婚姻法》第三十一条规定:离婚时,夫妻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女方和子女权益的原则判决。该条是关于离婚时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的规定。离婚夫妻就共同债权协商不成,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是双方争夺债权,这可能是因为债权容易实现,或者债权数额大,甚至超出其他共同财产的总价值或有潜在的增值因素(如银行利息);另一方面表现为双方均推让债权而争夺其他共同财产,这可能是因为对债务人的信用或履行能力存在怀疑而导致债权难以实现或无保障,或者有可能实现却因成本太高,或者因为债权的数额小,当事人权衡利弊后,认为不如分得其他共同财产。
2018-08-11 21:34:45 回复严格三重认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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