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个朋友在工商局上班的,前段时间他们没收了很多违法的东西。有一些在生活中比较有用,所以就自己拿走了。利用职务之便进行违法犯罪,什么是私分罚没财物罪
私分罚没财物罪是指司法机关、行政执法机关违反国家规定,将应当上缴国家的罚没财物,以单位名义集体私分给个人的行为。构成私分罚没财产罪的主体特殊主体,只能是司法机关、行政执法机关。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违反国家规定,以单位名义将应当上缴国家的罚没财物集体私分给个人的行为。
《刑法》有关私分罚没财物罪的条文规定:第三百九十六条 立案标准:《立案标准》规定,涉嫌私分国有资产,累计数额在十万元以上的,应予立案,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或者拘役,并处或单处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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