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学的姐姐和姐夫出门办事的时候,在他们那儿的十字路口和人家的车撞了。然后交警认定全责。十字路口两车相撞,为啥左车全责
第八十九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或者交通警察接到交通事故报警,应当及时赶赴现场,对未造成人身伤亡,事实清楚,并且机动车可以移动的,应当在记录事故情况后责令当事人撤离现场,恢复交通。对拒不撤离现场的,予以强制撤离。
对属于前款规定情况的道路交通事故,交通警察可以适用简易程序处理,并当场出具事故认定书。当事人共同请求调解的,交通警察可以当场对损害赔偿争议进行调解。
对道路交通事故造成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需要勘验、检查现场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按照勘查现场工作规范进行。现场勘查完毕,应当组织清理现场,恢复交通。
律师解析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相关规定: 1、有交通标志、标线控制的,让优先通行的一方先行; 2、没有上述标志、标线时,在进入路口前应停下车观察,让右方道路来车先行; 3、转弯车辆让直行车先行; 4、相对方向行驶的右转车辆让左转车辆先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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