别人偷开我的机动车,发生了交通事故,事后逃逸,肇事车辆所有人是否承担连带损害赔偿责任?擅自偷开他人机动车肇事的赔偿责任是怎么样的?
安全法的相关规定。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规定,“(一)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二)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碰撞机动车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赔偿责任。”这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的原则性规定。但是,当机动车被盗窃、抢劫或抢夺后,机动车的所有人对自己所有的车辆处于无法控制的局面,对于交通事故的发生无法预见也无力控制。因而此时,若判令由机动车的所有人承担民事责任,则明显违反了公平原则。因此,本条规定,机动车被盗窃、抢劫或者抢夺后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的,由盗窃人、抢劫人或者抢夺人承担赔偿责任。而被盗抢的车主不承担赔偿责任。其实,对盗抢的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的,由谁承担赔偿责任的问题,我国司法实践早已有相关审判依据。1999年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被盗机动车辆肇事后由谁承担损害赔偿责任问题的批复》指出,“使用盗窃的机动车辆肇事,造成被害人物质损失的,肇事人应当依法承担损害赔偿责任,被盗机动车辆的所有人不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2018-08-06 14:52:38 回复
权赔偿。本案所涉及的交通事故系徐某未经车主即覃某同意无证驾驶且行驶违章造成,交警部门所做出的责任认定符合客观事实,定性准确,予以采信。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相关规定,未经允许驾驶他人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当事人请求由机动车驾驶人承担赔偿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机动车所有人或者管理人有过错的,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因此,徐某应对事故的发生承担责任。覃某、周某对于该车存在管理不善的责任,致使车辆被人偷开发生交通事故,应对钟某的损失承担一定的赔偿责任。钟某的损失扣除覃某、周某预支的款项,剩余损失应由徐某赔偿。
其次,保险责任。本案肇事车辆在保险公司投保强制险及商业险,故保险公司应按规定在强制险赔偿限额内予以赔偿,不足部分由徐某赔偿。保险公司提出徐某无证驾驶的行为只是针对保险公司垫付的责任的约定,并非免除保险责任,故保险公司的此项抗辩不成立,不予支持。
根据2013年4月4日实施的《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盗窃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条偷开他人机动车的,按照下列规定处理:
(一)偷开机动车,导致车辆丢失的,以盗窃罪定罪处罚;
(二)为盗窃其他财物,偷开机动车作为犯罪工具使用后非法占有车辆,或者将车辆遗弃导致丢失的,被盗车辆的价值计入盗窃数额;
(三)为实施其他犯罪,偷开机动车作为犯罪工具使用后非法占有车辆,或者将车辆遗弃导致丢失的,以盗窃罪和其他犯罪数罪并罚;将车辆送回未造成丢失的,按照其所实施的其他犯罪从重处罚。但是如果行为人未经他人同意而偷开他人机动车的情况就要复杂的多。根据我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六十四条偷开他人机动车的,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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