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的朋友他因为媳妇出轨了,之后喝酒把女的给踹死了,我想帮他咨询一下对于一脚踹死人判几年,谢谢。
事情已经发生,现在的目的就是将损害降到最低,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时使用的罪名并非就是
最后判决认定的罪名。
首先,事情的定性,如你所述老头骨折了,分为两种情况,第一种情况如果是老头被踢的部位就达到骨折的损害,个人认为这件事定性为故意伤害致人死亡的可能性会大一点,因为作为一个成年人应该预见到踢人一脚这个行为会照成致人伤害的后果,如踢的部位都骨折了,那么对伤害后果预计不足显然不能成为主张过失致人死亡辩解的理由了。第二种情况如果踢的部位没啥事就是摔倒了磕到磕死了,这样的话完全可以主张过失致人死亡。但不管如何,在刑法责任的承担上,施加侵害行为结合被害人特殊体质照成损害后果,是要承担刑事责任的,而前两种罪名不管取哪个你老公都要承担刑事责任了。
其次,你所说的该做点什么。不管是否请律师,你自己要搞清楚两点,一个就是前面说的老头的伤势情况这是案件定性上的关键,法医出具的死亡鉴定报告上的记载会对死因和伤势一一明确,这个鉴定报告内容会告知你老公,但一般不会告知家属。另一点,不管如何定性,你作为家属能做的是最好与对方家属协商达成一定的赔偿取得对方的谅解,这样可以取得一定量刑利益。
再次,你老公是自首的依法可以减轻或从轻处罚,被害人有过错也属于酌定减轻量刑要素,结合如果能取得被害人家属谅解,对于量刑上是有不小余地的。
首先,根据罪刑法定以及量刑原则,先要区分此案例中行为人是故意还是过失,同时还要明确行为人采取的行为是否是导致受害人死亡的原因。
其次,分情况分析:
如果行为人是故意采取暴力行为目的就是让对方死亡,而且确实达到目的。那么此时构成故意杀人罪。 根据《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 故意杀人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如果行为人有故意杀人的目的,同时也采取了暴力行为,但是受害人死亡与行为之间没有直接因果关系,那么行为人可能成立故意伤害罪,致人死亡的加重情形,第二百三十四条,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3. 如果行为没有杀人的故意,但是采取的暴力行为导致了对方的死亡。那么行为人可能 成立过失致人死亡罪。第二百三十三条 过失致人死亡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 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4. 如果行为既没有杀人的故意,且行为之间与死亡结果也没有直接因果关系,那么不可 能成立故意杀人罪,最多可能成立故意伤害罪。
此处的行为与死亡结果的是否有因果关系,需要通过法医或者其他科学手段获 得。同时,法院在审判时候会结合行为人的认罪态度,事后是否采取弥补措施等等,进行判决。
根据你所诉的案情以及死亡人为老人,你方可以提供当时在场的证人信息,告知警方,尽量提供现场的资料。可以对老人家庭做出相应的补偿。注意一下相关机构出具的老人的死亡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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