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14年因为合同纠纷,经法院判决对方以房屋抵债,法院走了拍卖流程,三拍没卖出去,16年6月份最后留拍了,我补偿了差价款,对方不给到房子,我要求法院强制执行,到18年7月6日才搬走,把钥匙交给了我,我要求法院更名过户,到房产交易中心办理过程中,显示此房有贷款没有还清,实际已经还清了,房产交易中心说要银行还清单,没办成,办案人说他去银行办,我一给办案人打电话他就说忙没时间去,昨天让我自己去银行办,我去银行也给我查了,12年就还清了。17年对方把清单拿走的,请问律师,没有银行还清单房产交易中心应不应该给办理过户手续,房产交易中心不给办,法院有没有权利强制房产交易中心给办理过户手续
律师解析 人民法院拍卖房子的原因有: 1.银行或债权人通过法院进行拍卖以回收债务; 2.法院命令拍卖企业的资产,包括房产,以清偿债务或分配给债权人; 3.在涉及遗产继承或分割时,法院可以命令拍卖房产以便将遗产平等地分配给继承人或权利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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