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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期审理最长期限,具体有什么规定?

刘** 山东-淄博 受理范围咨询 2018.07.10 17:45:15 494人阅读

我妗子和他人的民事纠纷正在法院审理,她作为原告由于有些急事想让法院延期审理,请问延期审理最长期限,具体有什么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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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刑事诉讼法》(2012修正)第一百四十九条,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 2)《刑事诉讼法》(2012修正)第一百六十一条,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

2018-07-10 17:59:15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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