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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企业年金试行办法》第2条规定,企业年金,是指企业及其职工在依法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基础上,自愿建立的补充养老保险制度。第7条规定,企业年金所需费用由企业和职工个人共同缴纳。职工个人缴费可以由企业从职工个人工资中代扣。第12条规定,职工在达到国家规定的退休年龄时,可以从本人企业年金个人账户中一次或定期领取企业年金。职工未达到国家规定的退休年龄的,不得从个人账户中提前提取资金。从以上规定可知,企业年金本质上属于可期待的养老保险金,只有在职工达到国家规定的退休年龄时才可取得。从你反映的情况看,你目前并未达到退休年龄,不符合领取企业年金的条件,因此,你名下的企业年金不属于婚姻法第17条规定的“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依法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范畴。以上内容均根据离婚配偶年金可以分割吗 整理而成,供参考,如有问题请及时沟通、指正
2018-07-10 15:00:59 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