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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债权性质不得转让主要指哪些呢?

张* 河北-石家庄 债务纠纷咨询 2018.07.10 12:42:58 481人阅读

我舅舅是一家公司的债权人,对方欠他很多钱,因为我要结婚,舅舅,打算一据国外,所以他打算把债权转让给我索要回来的钱就给我当结婚用的钱了,所以我也在等消息后来舅舅和我说她的债权性质不同,无法转让,给我,我当时也没有继续追问,所以想在这咨询一下,债权性质不得转让主要指哪些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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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不可转让的债权中的一项是“根据合同性质不可转让”的债权,那么,所谓“根据合同性质不可转让”的债权包括:
1、债权人变更会使给付内容完全改变的债权。
2、债权人变更会使债权的行使方法发生显著差异。
3、某些不作为债权。一般来说,不作为债权只是为了特定债权人的利益而存在,如果允许债权人让与不作为债权,无异于为债务人增设了义务,显然对于债务人有失公平,所以原则上不允许转让不作为的债权。
4、某些属于从权利的债权。从权利一般随着主权利的让与而让与,原则上不得与主权利相分离而单独转让。

2018-07-10 12:47:58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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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是债权性质不得转让的内容供您参考。合同转让本质是一种交易行为,从鼓励交易,搞活经济的角度出发,应当允许大多数的合同权利可以被转让。但是并非所有合同债权都可以被转让。基于社会公共利益以及社会合同相对性的考虑,下列合同债权不得转让:
(1)根据合同性质不得转让的合同债权。有些合同是基于当事人之间的特殊信赖关系而产生的,因此其内容仅针对特定的当事人才具有意义,才符合当事人订立合同的目的。这类合同一旦转让,将使得当事人订立合同的目的落空,因而一般不得转让。
这类合同通常包括:基于个人信任关系而发生的合同债权,例如雇佣、委托等合同;以选定的债权人为基础发生的合同债权,例如以某个特定的演员的演出活动为基础订立的演出合同;不作为的债权;属于从权利的债权等。
(2)按照当事人约定不得转让的债权。合同法实行当事人意思自治,当事人可以在合同中约定不违反法律强行性规定的内容。合同一旦达成,在当事人之间即产生相当于法律的效力,当事人不得随意违反。
因此,如果当事人已在合同中有禁止债权让与的约定,当事人必须遵守,否则构成违约。
(3)依照法律规定不得转让的合同债权。当事人的意思表示不得违背法律的强制性规定,否则因该意思表示而作出的行为无效。合同权利的转让应当遵守这一基本的法律原理。
例如,我国《担保法》第61条规定,最高额抵押担保的主合同债权不得转让。另外,对于法律规定须经国家批准的合同,在合同权利转让时应当经原批准机关批准,否则转让无效。

2018-07-10 12:44:58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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