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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使用证未到期如何补偿

138****2852 江苏-盐城 土地承包咨询 2018.07.07 12:29:07 400人阅读

土地使用证未到期如何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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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让用途必须通过土地上市进行招标拍卖挂牌。向你现在这样的情况就是先进行国有征收,然后上市拍卖。一但上市就会有人竞拍,到那时再拿地就可能会比较困难了,起码拿地的成本会很高。除非有地方性的政策文件支持,通过协议出让拿地。

2019-05-27 01:09:01 回复

您好,针对您的未使用土地的土地使用税计入什么科目问题解答如下, 土地使用税,是指在城市、县城、建制镇、工矿区范围内使用土地的单位和个人,以实际占用的土地面积为计税依据,依照规定由土地所在地的税务机关征收的一种税赋。由于土地使用税只在县城以上城市征收,因此也称城镇土地使用税。土地使用税以实际占用的土地面积为计税依据,会计上借记管理费用,贷记应交税费-应交土地使用税;实际缴纳时,借记应交税费-应交土地使用税,贷记银行存款。

未投入使用的土地需是否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
未使用的土地是不需要缴纳土地使用税的,但是如果取得了土地的使用权,但未开发和使用,也是需要缴纳土地使用税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第二条 在城市、县城、建制镇、工矿区范围内使用土地的单位和个人,为城镇土地使用税(以下简称土地使用税)的纳税人,应当依照本条例的规定缴纳土地使用税。
前款所称单位,包括国有企业、集体企业、私营企业、股份制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外国企业以及其他企业和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国家机关、军队以及其他单位;所称个人,包括个体工商户以及其他个人。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根据《土地管理法》第三十九条开垦未利用的土地,必须经过科学论证和评估,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划定的可开垦的区域内,经依法批准后进行。禁止毁坏森林、草原开垦耕地,禁止围湖造田和侵占江河滩地。根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对破坏生态环境开垦、围垦的土地,有计划有步骤地退耕还林、还牧、还湖。第四十条开发未确定使用权的国有荒山、荒地、荒滩从事种植业、林业、畜牧业、渔业生产的,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批准,可以确定给开发单位或者个人长期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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