具体法条你可以参照担保法司法解释和物权法。
一是不对的,免除B债务不意味着免除CD的债务,只是CD承担剩余600(免除300)的连带责任。
二,区别连带责任和按份责任。根据你上面说的,是属于连带责任。
三,你免除B的责任,不必然B不会承担责任,看B和AC是否有签订他们之间关于这个债务承担的约定。
通过上面关于连带债务当中的债权免除连带债务之一的债务,效力如何问题的解答,相信你有了一定的了解,希望能帮到你!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五条第一款:赔偿权利人起诉部分共同侵权人的,人民法院应当追加其他共同侵权人作为共同被告。赔偿权利人在诉讼中放弃对部分共同侵权人的诉讼请求的,其他共同侵权人对被放弃诉讼请求的被告应当承担的赔偿份额不承担连带责任。责任范围难以确定的,推定各共同侵权人承担同等责任。由此可知偿权人免除部分连带偿务人偿务的,其他连带偿务人在此范围内免除清偿责任。
对的,其他债务人对该部分也免除,不然就不公平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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