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风险项目描述
履约保障比例:指初始交易与对应的补充质押,在扣除部分解除质押后的标的证券及孳息市值与客户应付金额的比值。
履约保障比例=(初始交易标的证券市值+补充质押标的证券市值-部分解质押标的证券市值+标的证券产生的无需支付对价的股东权益)/(初始交易金额+应付利息+违约金(如有))。
公司设置基准警戒线和基准处置线。原则上,标的证券为流通股的,基准警戒线为150%,基准处置线为130%;标的证券为非流通股的(包括限售股、高管锁定股等),基准警戒线为160%,基准处置线为140% 。公司可根据交易要素、融入方情况等,差异化设置警戒线和处置线。
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根据实际出资方与融入方的约定设置履约保障比例。
(2)控制措施
①履约保障比例达到或低于警戒线时,请您做好提前购回或补充质押等履约保障措施。
②履约保障比例降至处置线,请您于公司规定时间内向公司提供资金、证券或采取其他方式弥补风险缺口。
2、合约到期监控
(1)风险项目描述
客户股票质押合约到期未按时购回,造成违约处置。
(2)风险指标
① 股票质押购回交易的客户应于购回交易日13:00前准备足额资金进行购回交易;
②股票质押购回日购回交易日与初始交易日的回购期限不能超过3年;
③客户申请提前购回、延期购回应提前7个交易日向运营管理中心提出申请。
(3)风控措施
①请您应于购回交易日13:00前准备足额资金进行购回交易;
②股票质押交易购回交易日与初始交易日的回购期限不能超过3年;
③如您需要提前购回、延期购回应提前7个交易日向运营管理中心提出申请。
3、违约风险
(1)风险描述
若投资者发生违约,则会面临违约处置的风险;标的证券价格波动可能导致处置金额的不确定,若标的证券处置所得价款无法补偿应付金额的,我司有权根据业务协议约定就不足部分的债务对投资者进行追索。
若投资者发生违约,我司有权自违约之日起限制投资者在我司开立的账户内资金及证券转出,账户被限制的风险:
(2)应对措施
投资者应密切留意履约保障比例的变化及标的证券价格变化,提前做好补充现金、补充股票或提前购回等准备,避免发生违约。
4、提前购回标的证券风险
(1)风险描述
待购回期间,若标的证券发生吸收合并、要约收购、标的证券暂停或终止上市、公司缩股或公司分立等可能严重影响标的证券价值的事件时,投资者面临被动提前购回的风险。
(2)应对措施
投资者应密切留意标的证券的动态,留意公司通过邮件、短信等约定方式发出的交易风险提示,及时准备好充足的资金进行提前购回。
5、政策法规变动风险
(1)风险描述
待购回期间,由于国家法律、法规、政策的变化,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修改等原因,可能会导致投资者被动提前购回或业务进入终止程序,对存续交易会产生不利影响,甚至造成经济损失。
(2)应对措施
若法律、法规、政策、交易规则的修改导致投资者提前购回或终止业务,投资者应尽早进行提前购回或终止业务,避免错过较为有利的处理时间而造成经济损失。
6、监管和合规风险
(1)风险描述
待购回期间,因外部监管或业务协议要求,投资者的资金使用会受到一定限制,不得用于国家政策或法律法规限制或禁止的领域,不得用于高污染、高耗能和产能过剩等“两高一剩”国家限制行业。若投资者的资金使用情况违背监管机关或协议要求的,我司可根据约定要求投资者提前购回。
(2)应对措施
投资者的资金用途应符合监管机构及业务协议的要求,避免因资金使用情况违背要求而造成提前购回的情况。
专业解答包括:我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七条的规定,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工程监理单位违反国家规定,降低工程质量标准,造成重大安全事故的,对直接责任人员,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后果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律师解析 股权质押存在的风险有: (一)股权质押的担保功能具有间接性。 出质股权所在的公司财产,只归公司所有,而不归质权人或出质股东,质权人在设立质权后不能直接取得对质物的管领和支配。 (二)出质股权价值具有波动性。 在设立质权时,依据的是当时的市场价值,但如遭遇经济衰退等问题,当时的股权价值会和实现股权质权时的价值有云泥之别。 (三)出质人和公司的道德风险易导致担保的价值贬低。 (四)股权质押无法摆脱股权劣后债权获偿的短板。
律师解析 股权质押会产生下列风险: 1、股权价值波动下的市场风险。 股权设质如同股权转让,质权人接受股权设质就意味着从出质人手里接过了股权的市场风险。 而股权价格波动的频率和幅度都远远大于传统用于担保的实物资产。 2、出质人信用缺失下的道德风险。 所谓股权质押的道德风险,是指股权质押可能导致公司股东二次圈钱,甚至出现掏空公司的现象。 3、法律制度不完善导致的法律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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