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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三年,上市公司的收入和支出均由真实的采购、销售等交易产生,不存
在虚假交易、虚构利润的情况。本所对公司2015年、2016年和2017年财务报告分
别出具了《审计报告》(信会师报字[2016]第112388号、信会师报字[2017]第
ZA10808号、信会师报字[2018]第ZA13288号),均为标准无保留意见。
(二)关于“是否存在关联方利益输送”的说明
中路股份最近三年的年度报告和审计报告中均已完整披露最近三年的关联
交易情况,关联交易定价公允,未发现存在关
2018-07-03 23:34:20 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