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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一下那个夫妻离婚孩子参与财产分割吗

赵* 福建-南平 财产分割咨询 2018.07.02 18:44:43 544人阅读

律师您好,我有一个妹妹要跟他老公离婚,他让我帮他问一下那个夫妻离婚孩子参与财产分割吗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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孩子的财产继承权不因夫妻离婚而改变,但比例会随着兄弟姐妹的增加而下降。父亲的遗产归属子女部分,由其所有子女平分,包括养子女和非婚子女。这是法定的情况。 有合法遗嘱的,按其遗嘱分配,任何人不能表示异议。也即遗嘱人认捐了其所属全部遗产也是有效的,其继承人的继承权全部丧失。 男方死亡后,其遗产(扣除女方所属的财产,即共同财产的50%)分配情况应如下:
1、其配偶1/3,其子女1/3,其父母1/3。
2、两个子女在1/3份额内均分,即各自1/6。  《继承法》相关条款”第五条 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第七条 继承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丧失继承权:    故意杀害被继承人的;   为争夺遗产而杀害其他继承人的;   遗弃被继承人的,或者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的;   伪造、篡改或者销毁遗嘱,情节严重的。 第十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法所说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法所说的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法所说的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第十三条 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  对生活有特殊困难的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  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  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  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2018-07-02 18:57:43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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