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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叔叔在我们家公司已经工作了30年了,他处理过很多棘手的亲属回避制度问题。但是他从来没有处理过,我也不知道怎么处理,你们可以使用相关的00知识来解决一下吗?最好详细一点,谢谢哦啦·
国土资源所是国土资源管理最基层的窗口单位,处于国土资源管理工作的最前沿,在耕地保护、个人建房用地初审、土地登记发证、国土政策宣传、土地与矿产执法监察以及地质灾害巡查防治等方面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回避制度包括任职回避、地域回避、公务回避。这些回避是指为了防止公务员因个人的利益和亲属相互关系等因素对公务活动产生一定不良影响,而在公务员所在职务、所执行公务和任职地区等方面都做出了一定的限制,使其避开有关亲属关系和公务的制度。
分行系统内,直系且存在工作从属关系或业务审批关系需要回避。比如:你在支行,亲属是该支行行长。你是对公客户经理,亲属是信审部门或贷后管理部门。表亲虽不属回避范围,但影响不好。最好到不同支行。
1、健全制度。国家人事部1991年1月公布了《国家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回避暂行规定》,明确规定了回避的范围、对象、原则及方法。但从执行情况看,并不理想。其中一个原因是这项制度不健全。除了这个《暂行规定》之外,还应建立回避对象登记制度、审查制度、定期检查制度和随时调整制度,使这项工作向制度化、法制化迈进。 2、协调关系。回避制度不是一项孤立的人事管理活动,而是整个国家公务员制度的有机组成部分,与许多环节相连。为做好这项工作,必须处理好与考试录用、职务晋升、交流、惩戒等方面的关系。考试录用是国家公务员“进口”管理的重要环节,把好这一关,就能为回避创造良好条件。回避是实现交流时应考虑的一个重要因素。 3、实事求是。造成亲属聚集及需地区回避的原因是多方面的,必须认真分析,在调整安置时,既要坚决,又要稳妥,实事求是地执行回避规定。在强调坚决回避时,要明确三个原则,即:有利于国家行政机关高效原则;有利于国家公务员本人的成长;有利于工作连续性,保持社会安定。具体工作中,把疏通思想和区别对待结合起来,不搞一刀切,用其所长,合理调配;保证调整环节的科学与合理,注意解决限制环节上的顾此失彼。
专业解答亲属回避制度的概念就是属于夫妻,直系血亲,同胞兄弟姐妹和双方的儿女有婚姻关系的,这些人员是不能够担任双方直接隶属于同一行政负责人的职务或者说有上下级领导关系的职务的,也不能够在其中一方担任领导职务单位的人事监察部门的工作,亲属回避制度隶属公务回避制度中的一种。
专业解答刑事诉讼中的回避,是指侦查人员、检察人员、审判人员等因与案件或案件的当事人具有某种利害关系或其他特殊关系,可能影响刑事案件的公正处理,而不得参加办理该案的一项诉讼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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