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律咨询 > 浙江法律咨询 > 温州法律咨询 > 温州行政诉讼法律咨询 > 某些网友因为目击或自身卷入某些事件,而拍摄其他事件参与人照片(正面照片,五官清晰

某些网友因为目击或自身卷入某些事件,而拍摄其他事件参与人照片(正面照片,五官清晰

159****2059 浙江-温州 行政诉讼咨询 2018.06.26 21:42:38 356人阅读

某些网友因为目击或自身卷入某些事件,而拍摄其他事件参与人照片(正面照片,五官清晰可辨认)并将该事件与照片公布在网络上,这样的行为算不算是侵犯他人肖像权呢? 同样的情况,但照片并未拍清楚当事人五官,这样又算不算侵犯他人肖像权呢?

其他人都在看:
温州律师 行政类律师 温州行政类律师 更多律师>
咨询我
地区:四川-成都

首先要明白什么是肖像权。肖像权就是自然人所享有的对自己的肖像上所体现的人格利益为内容的一种人格权。采用摄影术或者造型艺术手段反映自然人包括五官在内的形象的作品。 肖像权人对自己的肖像享有专有权,肖像权人既可以对自己的肖像权利进行自由处分,又有权禁止他人在未经其同意的情况下,擅自使用其专有的肖像。具体而言,肖像权的内容包括肖像拥有权、制作权和使用权等方面。肖像拥有权指公民有权拥有自己的肖像。未经公民的许可,他人不得拥有该公民的肖像,也不得损坏公民的肖像。

2019-05-27 13:26:59 回复
没有解决问题?一分钟提问,更多律师提供解答! 立即咨询
优质咨询 热点推荐
诊断报告 全面解读 深度解析

法律问题专业剖析,免费提供
法律问题诊断分析报告~

免费体验
优选专业律师

律师三重认证,为您提供更专
业、更权威的真人律师~

立即查看

1分钟提问,海量律师解答

1

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2

耐心等

律师在休息时间解答,请耐心等待

3

巧咨询

还有疑问?及时追问律师回复

立即咨询

想获取更多行政类资讯

微信扫一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