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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警人报案的是刑事案件,但经现场走访,仅仅是经济纠纷,已告知其可通过诉讼途径解决

158****4777 江苏-宿迁 行政诉讼咨询 2018.06.26 16:57:49 2645人阅读

报警人报案的是刑事案件,但经现场走访,仅仅是经济纠纷,已告知其可通过诉讼途径解决。像这种明显不属于刑事案件的,公安机关是否要先接受刑事案件,然后再下不予立案通知书?但如下不予立案通知书,复议又没有材料,接受刑事案件又明显不够,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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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接不与处理

2018-06-26 17:11:46 回复

【法律意见】
行政处罚决定书
(1)有当事人的基本情况。
(2)有违反法律、法规、规章的事实和证据。
(3)有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含根据行政处罚自由裁量规则进行裁量的依据)。
(4)有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实行罚缴分离的,应告知当事人罚款缴付的指定银行名称、地址等,并告知若逾期缴纳罚款是否有加处罚款的规定。
(5)有告知当事人不服行政处罚决定,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途径和期限。
(6)有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日期(以负责人批准或决定处罚的日期为准)。
(7)有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名称、印章。

业主应与有装修资质的公司签订装修合同,这样业主只与装修公司产生合同关系,装修公司与工人产生劳动关系。业主与没有资质的包工头签订书面或达成口头装修合同,包工头雇佣工人从事该装修工作,业主成为工人的实际雇主,应当依据《民法通则》等民事法律规定与包工头连带承担支付工人报酬的义务,工人也可直接向业主要求发放劳动报酬。如果业主已经依据合同向包工头支付了工人工资,但包工头拒不向工人支付的,工人可以向包工头追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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