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弟弟被要求传唤了,现在想要知道传唤的条件是什么呢?公安传唤有什么要求呢?是不是得去啊?
传唤不用担心,警察传唤你只是为了向你了解情况。传唤的条件没有很难,不要想得很复杂,据传就不一样了,它是一种强制措施,也就是说强制带你到制定的地点接受询问,如果你不配合警察可以给你上械具,也就是你说的带手铐。你不能拒绝,他们是在执行公务,你只有乖乖配合。
2018-06-24 20:07:23 回复
传唤的适用条件为:对不需要逮捕、拘留的犯罪嫌疑人,可以传唤到犯罪嫌疑人所在市、县内的指定地点或者到他的住处进行讯问,但是应当出示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的证明文件。
《刑事诉讼法》
第一百一十九条 讯问的时间与地点
对不需要逮捕、拘留的犯罪嫌疑人,可以传唤到犯罪嫌疑人所在市、县内的指定地点或者到他的住处进行讯问,但是应当出示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的证明文件。对在现场发现的犯罪嫌疑人,经出示工作证件,可以口头传唤,但应当在讯问笔录中注明。 传唤、拘传持续的时间不得超过十二小时;案情特别重大、复杂,需要采取拘留、逮捕措施的,传唤、拘传持续的时间不得超过二十四小时。 不得以连续传唤、拘传的形式变相拘禁犯罪嫌疑人。传唤、拘传犯罪嫌疑人,应当保证犯罪嫌疑人的饮食和必要的休息时间。
专业解答在中国,传唤涉嫌违法当事人需经公安派出所、县级及以上公安机关或边防检查机关负责人批准,执行时须依法使用传唤证。刑事传唤依据犯罪性质、情节和社会危害,参照刑法规定进行处罚。
专业解答在中国,传唤涉嫌违法当事人需经公安派出所、县级及以上公安机关或边防检查机关负责人批准,执行时须依法使用传唤证。刑事传唤依据犯罪性质、情节和社会危害,参照刑法规定进行处罚。
专业解答公安部门传唤犯罪嫌疑人时,需满足以下条件:传唤期限不超过十二小时,禁止连续传唤或拘传变相限制人身自由;对无需逮捕或拘留的嫌疑人,可传唤至其居住地指定区域或住所讯问,但需提供公安机关证明文件。
专业解答法律,公安机关传唤犯罪嫌疑人需满足三项要求:传唤时长不超过12小时,不得变相限制自由,对无需逮捕或拘留者可选择特定场所或居住地审讯并出示证明文件。拘传需符合两条件:已传唤未按时到案且无正当理由、存在阻碍诉讼可能。若未受传唤、未收到通知或因不可抗力无法到案,不应拘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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