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裁定书,是指人民法院在审理民事案件或者在民事判决执行过程中,为解决程序问题而作出的书面决定。民事判决书,是指人民法院对所受理的民事纠纷和经济纠纷案件,按照民事诉讼法规定的程序,审理终结时制作的用于就当事双方权利与义务的实体问题作出处理的司法文书。裁定与判决的区别有四点:
1、判决解决的是案件的实体问题;裁定是解决诉讼中的程序事项;
2、裁定发生于诉讼的各个阶段,一个案件可能有多个裁定;判决在案件审理终结时作出;
3、裁定可采用书面形式,也可采用口头形式;判决只能采用书面形式;
4、除不予受理、对管辖权的异议、驳回起诉的裁定可上诉外,其他裁定一律不准上诉;一审判决可以上诉对问题 轮候查封诉讼保全民事裁定书是什么的解答,请参考以上知识
××××人民法院民事裁定书(××××)×民初字第××号原告(写明姓名或名称等基本情况)被告(写明姓名或名称等基本情况)(当事人及其他诉讼参加人的列项和基本情况的写法,与一审民事判决书相同。)本院在审理(写明当事人的姓名或名称和案由)一案中,×告×××于××××年××月××日向本院提出财产保全的申请,要求(概括写明申请人的具体请求内容),并已提供担保(未提供担保的不写此句)(法院依职权采取财产保全的,把“×告×××”一段删去,改为写明需要采取财产保全的事实根据。)本院认为,×告×××的申请符合法律规定〔法院依职权采取的,改为:“本院为了(写明需要采取财产保全的理由)”〕。依照(写明裁定所依据的法律条款项)的规定,裁定如下:(写明采取财产保全的具体内容)本裁定书送达后立即执行。如不服本裁定,可以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审判长×××审判员×××××××年××月××日(院印)本件与原本核对无异
2020-11-17 22:32:37 回复严格三重认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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