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现在收到一份民事裁定书,但是没有盖章。不知道这样是否有效,想要问一下民事裁定书不盖章无效吗?
《合同法》第三十二条、第四十四条:“当事人采取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双方当事人签字或者盖章时合同成立。”“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
双方在签订合同时对方只是由法定代表人签字而未盖公章,根据上述条款的规定,其在合同上签字以后就表示对此份合同的认可,只要在合同中约定的内容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彼此之间签订的合同就是有效合同,对方即应严格履行合同。
就你的问题民事裁定书不盖章无效不,为你做出以下解释:裁定是送达生效,即送到你住所你签收了生效。 假如你拒不签收,视情况采用留置送达,留置送达即生效。 假如你下落不明,则采用公告送达,公告期为60日,期满视为送达,裁定生效。 你不去拿的话,法院可能采用邮寄送达方式,以挂号信回执上的收件日期为送达日期(生效日期) 总之,你当然可以不去拿,但没有正当理由是不能阻止裁定的效力。
2018-06-17 21:15:09 回复严格三重认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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