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请律师的时候,他叫我去部门办理有关土地纠纷业务,你们之前处理类似的事件吗,就是有关广东省国有土地转让合同纠纷的事情,你们可以帮我帮助我一下吗?最好快一点,谢谢啦
《农村土地承包法》第37条规定,采取转包、出租、互换或者其他方式流转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应当报发包方备案。但现实中,由于农村土地承包人法律知识相对欠缺,加之受农村习惯的影响,农村承包土地流转往往未报发包方备案,由此,实践中出现发包方或互换一方当事人仅以土地流转未报备案为由,请求确认土地流转合同无效的纠纷案件。
笔者认为,备案与批准或同意具有不同的性质,其法律意义自然不同。根据《农村土地承包法》的规定,在4种常见土地经营权流转方式中,除采取转让方式流转土地承包经营权的须经发包方同意外,互换、转包和出租并不要求经发包方同意,只报备案即可。由此可见,承包土地流转完全由双方当事人自主决定,备案是为了便于土地经营权流转管理,起着告知、登记和备查的作用。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农村土地承包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13条、14条的规定,采取转让方式流转土地承包经营权,未经发包方同意的,转让合同无效。但采取转包、出租、互换等方式流转承包土地经营权的,未报发包方同意的,不影响合同的效力。因此,在审判实践中,广东省国有土地转让合同纠纷 发包方或互换一方当事人仅以土地转包、出租、互换未报备案为由,请求判决确认合同无效,应当不予支持。
专业解答女性职员生育享有产假权益:正常分娩98天,困难分娩加30天,多胞胎每增一婴儿加15天;早孕期流产15天,满4个月后流产42天。计划生育手术后也有休息时间:取节育器1天,安置2天,输卵管结扎21天,输精管结扎7天,复通手术14天。不满足条件的休养时间由用人单位支付工资,不享受生育津贴。特定地区可规定增加项目和期限。女职工怀孕不满4个月流产享15-30天产假,满4个月后流产享42天产假,工资照发。
专业解答广东省土地使用权转让后的限定条件是新受让人不得改变出让合同所载明的权利和义务,在转让土地使用权的时候,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的所有权也随之进行了转让,转让的土地使用权的使用年限为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规定的使用年限,减去原土地使用者已使用年限的剩余年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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