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己经营的公司即将面临倒闭,想去办理破产申请,但是破产申请是否包括重整申请?怕自己不懂被骗,有没有大神能解答一下?
破产申请是否包括重整申请,破产申请破产申请的资格
破产申请人是与破产案件有利害关系、依法具有破产申请资格的民事主体。需要说明的是,并非所有与破产案件有利害关系的人都具有破产申请资格。例如,公司的股东、董事,不得以股东或董事名义申请公司破产。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只有债权人和债务人才是合格的破产申请人。因此,破产案件的申请分为两类:债权人申请和债务人申请。股东提起解散公司的诉讼可以公司为被告,其他股东为第三人。
破产申请是否包括重整申请呢?首先破产申请是破产申请人请求法院受理破产案件的意思表示。在我国,破产程序的开始不以申请为准而是以受理为准。因此,破产申请不是破产程序开始的标志,而是破产程序开始的条件。《破产法》中多处出现“受理破产申请”,这里的“破产申请”是否仅指破产清算申请,而不包括重整申请与和解申请?法律出版社《重点法条导读》认为仅指破产清算申请,不知是否是这样?例如:
第三十一条 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前一年内,涉及债务人财产的下列行为,管理人有权请求人民法院予以撤销:
(一)无偿转让财产的;
(二)以明显不合理的价格进行交易的;
(三)对没有财产担保的债务提供财产担保的;
(四)对未到期的债务提前清偿的;
(五)放弃债权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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