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互相殴打的治安处罚有什么具体的内容规定?

周* 天津-塘沽区 治安管理咨询 2018.06.06 16:17:33 13144人阅读

律师您好!我今年遇到了打架斗殴了,把人打伤了,那么互相殴打的治安处罚有什么具体的内容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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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致人身体伤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误工、护理、交通、住宿、住院期间伙食补助、必要的营养等费用;损伤达到伤残等级的,还需要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

2018-06-06 16:23:33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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达不成调解协议的,互相殴打的治安处罚要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对互殴的违法行为人进行处罚。
《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四十三条 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并处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

2018-06-06 16:18:33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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