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前述规定及解释,被司法机关抓捕时已经是孕妇的,不适用死刑;如果孕妇杀了人,但被抓到时不是孕妇(犯罪时和被抓捕时可能相隔一段时间),则根据案情的大小及情节的严重程度,仍然可以判处死刑。
2018-06-04 13:25:04 回复
大多人不知道孕妇杀人不判死刑吗,具体来说《刑法》第四十九条规定:“犯罪的时候不满十八周岁的人和审判的时候怀孕的妇女,不适用死刑。”
最高人民法院研究室《关于如何理解“审判的时候怀孕的妇女不适用死刑”问题的电话答复》
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在羁押期间已是孕妇的被告人,无论其怀孕是否属于违反国家计划生育政策,也不论其是否自然流产或者经人工流产以及流产后移送起诉或审判期间的长短,不适用死刑。
我国的刑罚包括了主刑和附加刑。主刑包括了: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死刑。其中死刑,也称生命刑,世界上最古老的刑罚之一,指行刑者基于法律所赋予的权力,结束一个犯人的生命。在我国,法律也对一些特殊主体规定了死刑适用规定,其中就包括了怀孕的妇女,也就是孕妇。那么,孕妇杀人会判死刑吗?今天我们来简单介绍一下相关的法律规定。
我国《刑法》规定,犯罪的时候不满十八周岁的人和审判的时候怀孕的妇女、以及除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死亡外审判的时候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是一律不适用死刑的。也就是说,审判的时候一旦发现被告人处于怀孕状态,人民法院是不能判处被告人死刑的。
《刑法》第49条 犯罪的时候不满十八周岁的人和审判的时候怀孕的妇女,不适用死刑。
审判的时候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不适用死刑,但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死亡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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