盗窃罪的最低立案标准金额是一千元;
各省不一致;
依据刑法: 第二百六十四条 【盗窃罪】盗
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
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盗窃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 盗窃公私财物价值一千元至三千元以上、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三十万元至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
要根据具体情况分析盗窃案涉案金额多少以上才能立案:
1、如果属于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则不管金额多少,均构成盗窃罪,应刑事立案。
2、如果不属上述情形,则盗窃公私财物价值一千元至三千元以上的(具体金额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确定),构成盗窃罪,应刑事立案。
3、如果不构成盗窃罪的,不管金额多少,都可以行政立案,予以治安处罚。
以上是南宁盗窃罪的立案金额是多少的回答,请参考。
专业解答广西南宁盗窃立案标准遵循国家司法解释,涉及金额1000-3000元为“数额较大”,30,000-100,000元为“数额巨大”,300,000元以上为“数额特别巨大”。具体标准或需根据广西实际情况调整,请结合当地规定理解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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