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的一位朋友和他的老婆过不下去了,天天吵闹,现在分居,可是他老婆不同意离婚,请问一下,一方起诉离婚另一方死活不同意怎么办?
你好,关于一方起诉离婚另一方死活不同意怎么办这个问题,您可以找法院判决,可能第一次法院不判离婚,过六个月再起诉,不断地起诉早晚能离婚。法庭也要判决的夫妻离婚,如果一方执意不离,协议不成,另一方(也就是你的朋友)可以起诉至法院,一般情况下,妻子不同意离婚,法院一审不会判离,那么分居半年后,你朋友再一次起诉离婚,法院就会判决离婚了。
2018-06-02 20:17:45 回复
那没办法 除非拿出比如他出轨的证据 或者你为了离婚你出轨 但是可能你分到的家产会很少对你不利,找法院判决。以上是对一方起诉离婚另一方死活不同意怎么办的解答。
2018-06-02 20:13:45 回复
【法律意见】
离婚并非一定要双方同意才能离。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准予离婚或不准离婚都是依照《婚姻法》规定以夫妻感情是否破裂作为区分界限的。判断夫妻感情是否确已破裂,应当从婚姻基础、婚后感情、发生纠纷的原因、夫妻关系的现状和有无和好可能等方面进行综合分析,并不取决于一方同意与否。
【法律依据】
《婚姻法》第32条规定:男女一方要求离婚,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2年的;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
如果一方想离婚,而另一方不想离婚。那么想离婚的一方可以单方面到法院起诉离婚,法院会根据起诉方的起诉理由判断,是否支持双方离婚,不会因为一方“死活不肯离婚”,就可以影响法院的判决的。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二条规定, 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同时,根据《婚姻法》(修正案)第32条第2款规定:“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这一规定说明,男女一方提出离婚后,是否准予离婚,不取决于另一方是否同意离婚,而是法院依据夫妻双方的感情是否确已破裂和调解有无效来决定。
严格三重认证
206个细分领域
3000+城市分站
18万注册律师
3亿咨询数据
想获取更多婚姻家庭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