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婚同居者的同居行为必须是公开的。非婚同居行为毋须同居双方以夫妻名义相称,只要同居行为是公开的即可。
非婚同居当事人的同居行为应当持续一定的时间,并且其同居行为不能有明显的间断。
非婚同居的形式如下:
第
一,事实婚姻形式。
1979年2月2日颁布施行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民事政策法律的意见》对事实婚姻进行了定义,“事实婚姻是指没有配偶的男女未进行结婚登记,以夫妻关系同居生活,群众也认为是夫妻关系的。”该种模式在当代中国非婚同居关系中存在最为普遍。
第
二,试婚形式。
在《家庭》杂志的一项调查中,1/6的人明确表示同居是出于试婚的目的:25%的同居者认为同居可以正式结婚做好充分的心理准备;24%的同居者认为,同居就是为了在结婚之前,如果发现双方不合适时能够容易地分手。这表明试婚是非婚同居者的主要动机。
第
三,老年同居形式。
目前,非婚同居不局限于年轻男女,也包括许多丧偶的老年人。主要是因为老年人再婚往往会因为子女的反对和财产的纠纷等因素而存在很大的阻力,因为同居并非合法婚姻而不受法律的规范,所以不存在财产继承和子女扶养的负担。
知识延伸:非婚同居的构成要件
关于非婚同居的构成要件,因不同的学者对非婚同居的界定有不同的观点,而又存在差异:
(1)“三要件说”,即包括双方当事人完全符合结婚的法定实质条件、双方当事人无结婚的意愿、同居生活要达到一定的期限三个要件;
(2)“四要件说”,即结婚要件、共同生活、公开承认、持续期间四个要件。
(3)“五要件说”,包括主体方面、内容方面、主观方面、客观方面、及一定时限等五个要件。综上所述,我们对于非婚同居的几种形式的问题有了一个明确的答案,希望对您有所帮助,有问题可以联系我们
律师解析 合同订立的形式有: 一:口头形式。 二,书面形式。 书面形式是指合同书、信件以及数据电文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 三,公证形式。 四,批准形式。有些合同须经国家有关主管机关审查批准。当事人应将签订的书面合同及有关文件提交国家有关主管机关审查批准,批准后才生效。 五,登记形式。当事人约定或依照法律规定,将合同提交国家登记主管机关登记。合同登记一般用于不动产的,如房屋土地等,但一些特殊的动产,如船舶等,法律也要求其转让要登记。
律师解析 合同履行方式按形式可以分为八种: 1.法定义务; 2.正确履行; 3.亲自履行; 4.条款约定不明的履行; 5.第三人履行; 6.价格变动的履行; 7.不完全履行; 8.情势变更。
律师解析 (一)以工作性质为标准: 1、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合同。 2、建设工程施工合同。 (二)以合同主体为标准: 1、国内工程合同。 2、国际工程合同。
律师解析 工程承包合同有以下几种形式: (一)总价合同; (二)固定单价合同,又称为工程量清单合同; (三)成本加酬金合同; (四)分包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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