跟老婆结婚8年,闹离婚5年,实在是过去下去了,主要想了解一下如果夫妻离婚的话,离婚后的公积金怎么分割?夫妻双方离婚公积金也得分割吧?
按现行婚姻法第十七条的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共同财产包括:
1、工资、奖金;
2、生产经营的收益;
3、知识产权的收益;
4、继承或赠予的财产;
5、其他财产。
刚出台的婚姻法解释(二)第十一条对现行婚姻法十七条中的“其他财产”的进行了解释,包括
1、一方个人财产的投资收益;
2;双方实际取得或应当取得的住房补贴、住房公积金;
3、双方实际取得或应当取得的养老保险金、破产安置补偿费。
住房公积金已经明确被规定为夫妻共同财产。但住房公积金因其特有的属性,尤其是其不以现金形式存在,而且规定了提取时的限制,使住房公积金的分割在实践的操作上存在着一定的问题。
以上就是夫妻双方离婚公积金也得分割的项目。
离婚双方当事人对争议房屋的价值及归属问题无法达成协议的,现实生活中主要集中在房改房等带有福利性质取得的房屋上。最高人民法院26日公布的婚姻法司法解释(二)明确规定:房改房应按市场价分割。
司法解释规定,双方对夫妻共同财产中的房屋价值及归属无法达成协议时,人民法院按以下情形分别处理:双方均主张房屋所有权并且同意竞价取得的,应当准许;一方主张房屋所有权的,由评估机构按市场价格对房屋作出评估,取得房屋所有权的一方应当给予另一方相应的补偿;双方均不主张房屋所有权的,根据当事人的申请拍卖房屋,就所得价款进行分割。
对于离婚时双方对尚未取得所有权或者尚未取得完全所有权的房屋有争议且协商不成的,司法解释规定:人民法院不宜判决房屋所有权的归属,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判决由当事人使用;取得完全所有权后,有争议的,可以另行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司法解释规定,当事人结婚前,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自己子女的个人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除外。当事人结婚后,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一方的除外。
上述就是夫妻双方离婚公积金也得分割的内容解答。
律师解析 夫妻双方决定离婚的,住房公积金也得分割。但当事人约定不分割的除外。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工资、奖金、劳务报酬、投资的收益、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住房公积金等,为夫妻的共同财产,离婚时由双方协议分割,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依法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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