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道路交通整体看,交通信号灯的设置的目的就是根据通行的需要、在交通情况复杂的路口保证来往车辆安全通行,《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章根据出行方式的不同分别规定了机动车、非机动车、行人通过路口的通行规定,在第八十九条对行人、乘车人、非机动车驾驶人的法律责任作出了处警告或者五元以上五十元以下罚款的规定。由于我国人群过马路的特殊现象,这个处罚规定一致没有被执行落到实处,各地只对机动车闯红灯行为进行了处罚,但是随着多个城市开始启动处罚行人闯红灯违法行为,《道路交通安全法》这一规定必将在全国范围内逐步推开,并最终彻底执行。
2018-05-24 13:42:54 回复
行人闯红灯,根据新交规属于违法行为,可处警告或者五元以上五十元以下罚款。行人闯红灯,没有发生交通事故的,属于行政违法行为,要接受罚款处理;如果在闯红灯过程中发生了交通事故,则是民事违法行为,涉及民事赔偿时,要承担部分责任。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有关规定,行人闯红灯违反了第六十二条,相关处罚在第八十九条:
第六十二条 行人通过路口或者横过道路,应当走人行横道或者过街设施;通过有交通信号灯的人行横道,应当按照交通信号灯指示通行;通过没有交通信号灯、人行横道的路口,或者在没有过街设施的路段横过道路,应当在确认安全后通过。
第八十九条 行人、乘车人、非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五元以上五十元以下罚款;非机动车驾驶人拒绝接受罚款处罚的,可以扣留其非机动车。这就是行人闯红灯是否违法的解答,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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