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律咨询 > 广东法律咨询 > 深圳法律咨询 > 深圳强制措施法律咨询 > 你好,我在2017年6月7日因涉嫌抢劫被公安机关刑事拘留被关押看守所同年7月12

你好,我在2017年6月7日因涉嫌抢劫被公安机关刑事拘留被关押看守所同年7月12

ask****341 广东-深圳 强制措施咨询 2018.05.21 22:32:37 1437人阅读

你好,我在2017年6月7日因涉嫌抢劫被公安机关刑事拘留被关押看守所同年7月12日被检察院做出逮捕决定(因为自己是无辜的没有做过那些事也没去过案发现场更不认识那些所谓的同案人)所以2018年1月26日检察院做出不起诉决定被释放,现在申请了国家赔偿,想问一下关于国家赔偿具体细节都有哪些有精神损害赔偿?如果对赔偿决定不服要怎么做?

其他人都在看:
深圳律师 刑事辩护律师 深圳刑事辩护律师 更多律师>
最佳回复
地区:广东-深圳 咨询解答:3603条

可委托律师代理

2018-05-22 21:47:01 回复
没有解决问题?一分钟提问,更多律师提供解答! 立即咨询
诊断报告 全面解读 深度解析

法律问题专业剖析,免费提供
法律问题诊断分析报告~

免费体验
优选专业律师

律师三重认证,为您提供更专
业、更权威的真人律师~

立即查看

1分钟提问,海量律师解答

1

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2

耐心等

律师在休息时间解答,请耐心等待

3

巧咨询

还有疑问?及时追问律师回复

立即咨询

想获取更多刑事辩护资讯

微信扫一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