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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承包方户主死亡后土地如何继承

任* 江苏-泰州 土地承包咨询 2018.05.12 15:42:26 4104人阅读

我们村一户人家的老人过世了,那么土地会不会被儿子继承,一般承包方户主死亡后土地如何继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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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关于你咨询的一般承包方户主死亡后土地如何继承问题,要区分家庭承包还是其他形式承包性质而不同,家庭承包中承包给家庭成员的,只要家庭成员中有一人在世,就不存在继承问题,当然对收益部分可能存在继承问题,而对除家庭承包外的其他形式承包才发生继承问题,首先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继承承包。

2018-05-12 15:44:26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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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第十五条以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农村土地承包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三条之规定,家庭承包的承包方是集体经济组织的农户。通说认为“户”是只属于农户整个家庭,而不是属于其中某一个家庭成员。因此,当家庭中某个成员死亡后,作为承包方的“户”还存在,因此不产生继承问题,此时该户内的其他人员都是承包经营权人,应当持续经营。土地承包户主死亡,该土地可继续承包。

2020-12-18 08:51:25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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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三条规定:“国家实行农村土地承包经营制度。农村土地承包采取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内部的家庭承包方式,不宜采取家庭承包方式的荒山、荒沟、荒丘、荒滩等农村土地,可以采取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承包。”同时第三十二条规定:“通过家庭承包取得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可以依法采取转包、出租、互换、转让或其他方式流转。”据此可以看出,农村土地经营只能采取承包经营制,而不能采取租赁经营制。所允许的土地租赁也只能是家庭承包后的承包人对外出租,这属于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范畴,而不能由农村土地所有权人即发包方对外出租。第四十七条和第四十八条规定:“以其他方式承包农村土地,在同等条件下,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享有优先承包权。发包方将农村土地发包给本集体经济组织以外的单位或者个人承包,应当事先经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村民会议三分之二以上成员或三分之二以上的村民代表同意。土地承包合同是否有效,如果单纯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第四十八条的规定,必须符合两个生效要件,第一、需经集体村民三分之二以上或者三分之二以上村民代表同意;第二、需报乡、镇人民政府批准。两个要件缺一不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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