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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共有财产分割比例是什么样的呢?

石** 安徽-阜阳 财产分割咨询 2018.05.09 13:27:37 16人阅读

最近朋友要和他的丈夫离婚了,现在在协商财产分割,请问共有财产分割比例是什么样子的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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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问的共有财产分割比例是:依法分割的原则。共有人对共有财产是否可以分割,在什么情况下可以分割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应当依据本条的规定予以分割.即按份共有人可以随时请求分割,共同共有人在共有的基础丧失或者有重大理由需要分割时可以请求分割。

2018-05-09 13:40:37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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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共有财产分割比例是:依据共有人约定分割的原则。无论是按份共有,还是共同共有,共有人对共有财产的分割有约定的依其约定。共有人约定不得分割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以维持共有关系的,应当按照约定,但共有人有重大理由需要分割的,可以请求分割。例如,没有经济收入的某个共有人的父亲病重,需要分割共有财产,获得给父亲看病的钱。在这种情形下,虽然共有人有不能分割共有财产的约定,但父亲患病的共有人属于本条规定的有重大理由需要分割共有财产的情形。

2018-05-09 13:28:37 回复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夫妻共同财产一般由平均分割的,但判决时,会考虑财产情况,以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所以女方可能分割的比例会高一些。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
第三十九条 【夫妻共同财产的离婚处理】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夫或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第四十条 【补偿】夫妻书面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归各自所有,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付出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予以补偿。

《婚姻法》第十七条在对夫妻关系存续期间的共同财产时作出明确规定后指出“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包含了以下两个方面的内容:

一、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只要是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不论其对财产收益贡献的大小,夫妻双方均有平等的占有、使用、收益、处分的权利。

二、在夫妻离婚时,只要是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对共同财产的分割的权利是均等的,但这绝不意味着平均分配,那么,离婚时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应依据什么进行呢?

1、依《婚姻法》第三十九条第一款的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商处理”,也就是说,离婚时夫妻对财产的分割,双方应在协商一致的原则下进行,不能由一方决定。

2、依《婚姻法》第二条第一款的规定“男女平等”的原则,不能歧视妇女,认为妇女挣的少,应少分,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应尊重妇女的权利,保护妇女权利。

3、依《婚姻法》第三十九条第二款的规定协商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以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4、给予补偿的原则。依《婚姻法》第四十条的规定“……,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付出较多的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予以补偿。”是指依法分割夫妻财产时,付出较多义务的一方,可向另一方要求补偿,补偿是从分割后的财产中支付,分割的财产不足支付的,从其个人财产中补足。

5、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由一方的过错导致夫妻感情破裂而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提出婚姻损害赔偿。《婚姻法》第四十六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1)重婚的;
2)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3)实施家庭暴力的;
4)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分割夫妻共同财产,双方在协议时应同时对债权债务进行分割,不得因离婚而损害他人和国家、集体的利益,这不仅是法律的规定,也是道德的要求,每个公民都应自觉遵守。

1 我国婚姻立法现状及确定婚内分割共同财产制度的必要性 根据我国《婚姻法》的规定,夫妻之间要对共同财产进行分割, 可以在婚前或者婚后,采用夫妻共同财产约定的形式。通常情况下, 夫妻双方就共同财产的分割和归属, 需要形成一份书面协议, 并签字 确认。 夫妻之间要对共同财产进行分割和确认, 还经常采用办理公证 的形式,我国《婚姻法》规定的婚内约定财产制,可以使夫妻双方按 照约定支配使用自己的财产,但不离婚而要求分割财产是不可能的。 对于感情基础良好不打算离婚, 仅仅要求对共同财产进行合理分割以 保护自己合法权益的一方来说, 适用婚姻法关于约定财产制的规定无 疑是个有效途径, 但另一方不配合怎么办?当这个现实的问题摆在桌 面时,法律的规定让人们无所适从。
因为社会的复杂性、 生活的多样性, 不能僵化的认为在婚内请求 分割夫妻共同财产违背了婚姻法中关于夫妻共同共有财产制的原则, 在某些特殊的情形下, 是可以在婚内请求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的。以上就是关于婚内共同财产分割比例方面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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