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朋友的爸爸是一个建筑工地的老板,前些天因为人手不够,请了一个临时的搬运工。但是这位搬运工在搬运的过程中受伤了,他要求我朋友的爸爸赔偿误工费。我想问一下临时搬运工受伤误工费该怎么赔偿?
关于临时搬运工受伤误工费该怎么赔偿的问题解答:对于工伤的赔偿:医疗费,营养费,护理费,以上均有医院出具相关证明;误工费因护理而影响正常的工作收入,无正式工作者可参照当地平均收入计算;因治疗所产生的交通费,后续治疗费,按工伤的相关等级所做的一次性工伤赔付,如有残疾,还应有辅助器械的赔付。
2018-05-07 14:59:15 回复
关于临时搬运工受伤误工费该怎么赔偿的问题解答:
1、临时工受伤,误工费按临时工的工资收入全额赔偿;
2、临时工是一个俗称,不是法律名称,所有与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的劳动者,都受到法律的保护,临时工也是劳动者的一分子,受伤后可以申请工伤认定,停工留薪期间,工资待遇不变,由用人单位按月支付;
3、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
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第三十三条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雇佣临时的搬运工,不是具有劳动关系的职工,不能认定工伤。也不能按照工伤得到赔偿。 雇员工发生事故,按照人身损害赔偿办法得到赔偿,可以协商,也可以到法院起诉。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
第九条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致人损害的,雇主应当承担赔偿责任;雇员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致人损害的,应当与雇主承担连带赔偿责任。雇主承担连带赔偿责任的,可以向雇员追偿。前款所称“从事雇佣活动”,是指从事雇主授权或者指示范围内的生产经营活动或者其他劳务活动。雇员的行为超出授权范围,但其表现形式是履行职务或者与履行职务有内在联系的,应当认定为“从事雇佣活动”。第十条承揽人在完成工作过程中对第三人造成损害或者造成自身损害的,定作人不承担赔偿责任。但定作人对定作、指示或者选任有过失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以上是搬运工工伤赔偿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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