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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执行监视居住的意思是什么,有什么处罚

母** 广东-汕尾 刑事处罚辩护咨询 2018.05.05 15:39:54 15人阅读

叔叔在单位上犯罪了,所以就被人监视了,我想了解一下非法执行监视居住的意思是什么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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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符合逮捕条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监视居住:
(一)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的;
(二)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
(三)系生活不能自理的人的唯一扶养人;
(四)因为案件的特殊情况或者办理案件的需要,采取监视居住措施更为适宜的;
(五)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监视居住措施的。
对符合取保候审条件,但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不能提出保证人,也不交纳保证金的,可以监视居住。
监视居住由公安机关执行。

2018-05-05 15:46:54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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