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决定对《税务行政复议规则》作如下修改:
一、将第十九条第一款第一项修改为:“(一)对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向国家税务总局申请行政复议;对计划单列市地方税务局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可以选择向省地方税务局或者本级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
二、将第五十二条修改为:“行政复议证据包括以下类别:
“(一)书证;
“(二)物证;
“(三)视听资料;
“(四)电子数据;
“(五)证人证言;
“(六)当事人的陈述;
“(七)鉴定意见;
“(八)勘验笔录、现场笔录。”
专业解答国家税务总局偷税漏税法律规定主要是纳税人采取伪造、变造、隐匿、擅自销毁帐簿、记帐凭证,在帐簿上多列支出或者不列、少列收入,经税务机关通知申报而拒不申报或者进行虚假的纳税申报的手段,不缴或者少缴应纳税款属于偷税漏税。
专业解答首先是对自然人的处罚,如果是数额较大的那么需要处以三年以上七年以下的有期徒刑,并且要处以罚金。如果是纳税人采取的欺骗和隐瞒的手段进行虚假报税,那么这个时候看逃避纳税的金额占百分之多少,正常是处以三年以下的有期徒刑或者是拘役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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