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律师,我刚刚大学毕业 准备自己一个人在外租房,请问我应该注意哪些问题,避免掉进租房合同陷阱
(1)在租房前要明确房东身份,是房主还是二房东。
(2)如果租房给我们的是二房东,一定要看二房东和房东的原租赁合同,
首先,要确定原租赁合同中是否明确的规定了二房东可以转租,如果没有,那么二房东是不具备房屋出租的权利的,
其次,要看原租赁合同中规定的租赁期限,距离合同到期还有多久 。
(3)如果租房给我们的是房东,也不可以放松警惕,第
一,我们要核实房产证和房东身份证相关信息是否一致,第
二,如果房产是房东夫妻的共同财产,我们可以要求房东提供结婚证,第
三,若签约当天如果房东不能出现,可以要求代代签人提供房东的授权委托书,
最后这种情况本身有很多的不可控因素,风险很高,要尽量避免。
1、房屋租赁合同中的出租人一般是房屋的所有人,但并不限于所有人。凡对标的物即合同约定的房屋享有合法的使用权的人,都有权将其使用的标的物转由他人使用,成为出租人。承租人不得以出租人不享有房屋的所有权为由主张合同无效,拒绝支付租金,只能要求出租人承担不履行合同的违约责任。
2、承租人转租的,承租人与出租人之间的租赁合同继续有效,第三人对租赁物造成损失的,承租人应当赔偿损失。这一条款规定了承租人的转租权,说明承租人只要有出租人的合法授权,也可以行使部分出租人的权利,只是其权利的行使要受到一定的限制。
3、双方应在租赁合同中明确约定标的物的质量和数量。质量指房屋的内部构造如房屋是跃层格局、使用的建材、相应的配套设施如电视等,数量则指房屋的面积、间数等。
4、如果出租人交付的房屋状况与约定不符,承租人能否用其他手段如拒交物业管理费等来对抗呢?这要看双方在合同中的约定。如果双方约定物业管理费由承租人支付,则承租人不能拒绝支付物业管理费。
5、如果出租方不能按照约定交付标的物或交付的标的物不符合约定条件,例如房屋面积与合同约定有误差,应视为出租方交付的标的物有瑕疵,承租人可要求追究对方的违约责任,可以采取书面形式通知对方要求解除合同,也可以双方经协商减少租金,变更合同内容。以上内容可减少掉进租房合同陷阱的问题
专业解答实际的生活中,如果有发生我们无法解决的法律方面问题时,可以通过了解一些相关的法律知识来处理。对于怎么才能避免租房陷阱?的问题,从法律的角度来看,可以通过下面文章内容中的法律知识来解答。
专业解答1、出租人不具备主体资格签订的房屋租赁合同可能无效。房屋出租合同签订后,合同履行的过程中双方出现了矛盾或者真正的房屋权利人出现后,因为出租人不具备主体资格导致租赁合同无效,承租人处于被动地位其权利即使通过法律途径也难以救济。
专业解答1、查清房屋的“身份”购房者要核查房屋的相关信息,比如仔细查看房产证,此外还要尤其注意二手房的房龄和面积。2、请评估机构做“帮手”3、核实相关有效证件4、谨慎支付定金在购买二手房的过程中,购房者通常需要支付一定的钱款当做定金,但是交易双方必须要履行各自的义务,不然就需要承担违约责任。
律师解析 购房过程中避免定金陷阱的方法: 一、不要与开发商签订认购协议书,不要交定金。 在商品房的交易过程中在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前签订认购书、交定金并不是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的一个必经程序,双方经协商一致,可以直接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如果商品房买卖合同签不成,购房者可以全身而退,不留任何后患。 二、将“定金”写成“订金”、“预付款”、“保证金”、“诚意金”、“押金”、“订约金”。这样一旦房屋买卖合同签不成所交款项能退回。 三、在签订认购协议时明确约定对自己有利的内容。比如什么条件下定金可退,不退定金的法律后果及违约责任如何承担。 四、要求开发商签订《商品房认购书》,不同意开发商对此认购书的内容做修改。
律师解析 购房过程中避免定金陷阱的方法: 一、不要与开发商签订认购协议书,不要交定金。 在商品房的交易过程中在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前签订认购书、交定金并不是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的一个必经程序,双方经协商一致,可以直接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如果商品房买卖合同签不成,购房者可以全身而退,不留任何后患。 二、将“定金”写成“订金”、“预付款”、“保证金”、“诚意金”、“押金”、“订约金”。这样一旦房屋买卖合同签不成所交款项能退回。 三、在签订认购协议时明确约定对自己有利的内容。比如什么条件下定金可退,不退定金的法律后果及违约责任如何承担。 四、要求开发商签订《商品房认购书》,不同意开发商对此认购书的内容做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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