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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满18周岁,在校学生,参与聚众斗殴,算是从犯,参与不多,对方三轻伤一轻微伤,双

ask****621 河南-郑州 学校侵权咨询 2018.04.22 22:42:38 1278人阅读

未满18周岁,在校学生,参与聚众斗殴,算是从犯,参与不多,对方三轻伤一轻微伤,双方都有伤势,对方一方做了伤势鉴定,会怎么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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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区:河南-郑州 咨询解答:14585条

您好,《刑法》第二百九十二条:聚众斗殴的,对首要分子和其他积极参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首要分子和其他积极参加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一)多次聚众斗殴的;
(二)聚众斗殴人数多,规模大,社会影响恶劣的;
(三)在公共场所或者交通要道聚众斗殴,造成社会秩序严重混乱的;
(四)持械聚众斗殴的。

2018-04-23 14:30:02 回复
地区:河南-郑州 咨询解答:172611条

你好,对首要分子和积极参加者要承担刑事责任

2018-04-23 08:48:33 回复
地区:河南-郑州 咨询解答:2189条

具体情况不知,无法回复。

2018-04-23 08:06:11 回复
咨询我
地区:四川-成都

能否达成和解?

2018-04-22 22:45:33 回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1、聚众斗殴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法定基准刑参照点是:聚众斗殴一次,参与人数少、无人员轻伤、社会影响较小的,首要分子为有期徒刑一年,积极参加者为拘役或者管制刑聚众斗殴次数每增加一次,刑期增加六个月轻伤每增加一人,根据损伤程度,刑期增加六个月至一年轻微伤每增加一人,刑期增加二个月。有较大社会影响的,刑期增加六个月或者刑种升格。2、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法定基准刑参照点具有《刑法》第二百九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四种情形之一的,为有期徒刑三年,每增加情形之一(含同种情形),刑期增加一年轻伤每增加一人,根据损伤程度,刑期增加六个月至一年轻微伤每增加一人,刑期增加三个月。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增加基准刑20以上1.社会影响恶劣的2.造成公私财物较大损失的3.组织未成年人参与斗殴的。如果是聚众斗殴从犯,应当综合考虑其在共同犯罪中的地位、作用,以及是否实施犯罪实行行为等情节确定从宽幅度。《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九十二条聚众斗殴的,对首要分子和其他积极参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首要分子和其他积极参加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一)多次聚众斗殴的(二)聚众斗殴人数多,规模大,社会影响恶劣的(三)在公共场所或者交通要道聚众斗殴,造成社会秩序严重混乱的(四)持械聚众斗殴的。聚众斗殴,致人重伤、死亡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二百三十二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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