丈夫死亡 有一套五十多平房子公积金有贷款 还剩14万多 外面有债 房子想留给女儿怎么办?
如果只有女儿一个人,可以去办理过户,但是权利义务相对等,如果他有债,那么人家债权人起诉将来执行这套房子,查到说过户给女儿的话,可以行使撤销权
2026-10-14 13:42:10 回复
房子若属夫妻共同财产,先分一半给配偶,另一半由配偶、女儿、公婆共同继承。想让女儿独得,需其他继承人放弃继承,配偶把自己份额赠与女儿,再办继承公证或诉讼过户。贷款和外面债务在遗产价值内清偿,女儿继承就需继续还贷,可与公积金中心、银行协商变更借款人或提前还清;债务超过房价可放弃继承。有遗嘱按遗嘱,无遗嘱按法定继承。我是杭州的吴亮律师,如果仍有疑问,欢迎追问或一对一咨询。
2026-10-14 12:37:12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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