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奉化的.我儿子24年的时候在网上找的女孩子、认识没有几个月给他买了10多万的金镯子和包包还有亲情卡
听您描述,若十多万金器、包包系以缔结婚姻为目的的赠与,分手后可依法主张返还。请妥善保存购买凭证、亲情卡账单、聊天记录,先与对方协商;协商不成,可向女方住所地法院起诉。我是济南的殷德友律师,如果仍有疑问,欢迎追问或一对一咨询。
2026-08-12 00:33:10 回复
您儿子给网上认识的女孩子买金镯子、包包和亲情卡,要是属于恋爱期间的赠与,那基本要不回来。可要是这些是以结婚为目的的彩礼,或者有证据证明是附条件赠与,那就能主张返还。先把转账记录、购物凭证、聊天记录都保存好,然后找对方协商,商量不成直接去法院起诉。我是杭州的吴亮律师,如果仍有疑问,欢迎追问或一对一咨询。
2026-08-12 00:32:43 回复
根据您的描述,这可能涉及到赠与合同或诈骗等问题。建议先收集相关证据,包括聊天记录、转账凭证等。方便的话,可以现在电话沟通。q
2026-08-12 00:27:16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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