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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区:浙江-杭州
咨询解答:620106条
市场监督局不能随意撤销有案底的股东。股东只要如实出资、符合公司章程,案底本身不构成撤销股东资格的理由,除非该股东系因特定行业(如金融、教育)被法律禁止担任股东,或存在虚假登记、欺诈等情形。若市场监督局以“有案底”为由撤销,属于违法行政行为。你可以要求其出具书面决定并说明法律依据,若不服,可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我是杭州的吴亮律师,如果仍有疑问,欢迎追问或一对一咨询。
2026-08-08 09:30:11 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