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1、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2、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3、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4、患职业病的;
5、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6、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珠海工伤认定的其他情形
办理条件
用人单位应当在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后的第一个工作日,通知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及其参保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并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三十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注: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珠海工伤认定的注意事项
办理材料
1、工伤认定申请表;
2、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
3、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
4、身份证明材料(二代身份证或户口本)。
注:工伤认定申请表应当包括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以及职工伤害程度等基本情况。
办理流程
1、电话申报
用人单位应当在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后的第一个工作日,通过电话向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或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进行电话申报。
2、书面申请
申请人携带申请材料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提出书面工伤认定申请。
3、审核材料
社保部门对申请人的材料进行审核,如工伤认定申请人提供材料不完整的,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一次性书面告知工伤认定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材料。申请人按照书面告知要求补正材料后,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受理。
4、认定申请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对受理的事实清楚、权利义务明确的工伤认定申请,应当自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十五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
珠海工伤认定申请审核说明
受理条件
已参加工伤保险的因工受伤或患职业病的职工。
办理部门
12333咨询部门统一受理电话申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受理书面申报。
需提交资料
书面申报: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要求提供相关材料
办理程序
参保单位和工伤职工应按以下规定提出申请:
1、参保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在24小时内拨打劳动保障咨询热线12333进行电话申报(或直接通知统筹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及其参保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
2、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鉴定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提出书面工伤认定申请。
3、用人单位不申报的,该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一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告知方式、办结时限
电话申报,即时办理。书面申报60天办结。 综上所述,我们对于珠海怎么申报工伤的问题有了一个明确的答案,希望对您有所帮助,有问题可以联系我们
专业解答职工(包括农民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工伤认定机关(以下简称“工伤认定机关”)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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